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凤县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春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30MADC0P5K56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聆江国际8楼82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C凤县环罚﹝2026﹞1号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7月重点监控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宝环函〔2025〕474号)反馈线索对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凤县分公司运营的凤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该单位焚烧废气排放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4要求,排污许可证载明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为:二氧化硫小时排放限值为100mg/m3,一氧化碳小时排放限值为100mg/m3,氮氧化物小时排放限值为100mg/m3,氯化氢小时排放限值为60mg/m3,颗粒物小时排放限值为30mg/m3。调阅该单位2025年7月18日至10月16日在线监控数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等因子累计超标628小时,期间,最高小时超标倍数污染因子为焚烧废气烟囱的一氧化碳,超标浓度为1621.168mg/m3,对应超标时段为2025年7月21日3时,对应烟气流量为3253.927m3/h,当日小时烟气流量最高为3351.284m3/h。
处罚款人民币240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零陆佰元整)
240600.00元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2026-01-16
2
陕C环罚﹝2025﹞2号
2套废气自动监测设施未与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未进行过校准校验运行维护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95000.00元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