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锦逸茶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锦绣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077331078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5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3﹞684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6月份从云南朋友那里购进5块普洱茶茶砖放在经营场所销售,进货价为450元/块,销售价为600元/块。该批次普洱茶茶砖原外包装脱落,当事人用棕榈叶替换包装,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标签。截至案发,当事人该批次普洱茶茶砖共销售1块,该块普洱茶茶砖已作退款未退货处理,据此本案未产生违法所得;违法货值金额应为其已销售的(1块)+未销售的(4块)商品价值,共计300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1.没收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普洱茶茶砖4块;2.罚款人民币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1.没收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普洱茶茶砖4块;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