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皓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伟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22MAC83CLJ4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银山铁壁街银山村委会一楼(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73号
当事人是2023年1月13日经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2日,当事人与湖北华锦健康养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气合同,合同约定由当事人提供气瓶并充装液化石油气,湖北华锦健康养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当事人缴交气瓶押金。经核实,上述液化气瓶是当事人于2026年2月22日充装液化石油气后供给湖北华锦健康养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当事人已提供该液化气瓶安全评定合格报告,该液化气瓶为合格瓶,截止使用日期为2027年3月。执法人员扫描该液化气瓶瓶身二维码,二维码显示出厂编号为“0446”,而瓶身上的钢印显示出厂编号为“2030088”,两者不一致,且二维码显示该瓶有四次充装记录,分别为2025年9月11日9时18分54秒、2025年11月13日10时16分57秒、2025年11月30日11时57分08秒、2026年2月22日12时17分17秒,而充前充后检查记录显示仅有2025年11月13日的,其余均无记录,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本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阳监特令〔2026〕19号)及《责令改正通知书》(阳市监责令〔2026〕847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26年3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已充装装车的气瓶中随机挑选一瓶液化气,扫二维码显示有8次充装记录,分别为2025年6月3日13:58:42,2025年6月10日08:56:00,2025年7月31日08:18:52,2025年8月16日09:05:00,2025年8月30日08:35:49,2025年10月08日09:01:21,2026年2月22日10:42:09,2026年3月24日09:18:57,而充前充后检查记录显示仅有2025年10月8日的,无其他的充前充后检查记录,当事人再次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8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