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安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302MA0PY7C19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住宅小区外围18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17
(2024)内03民终11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富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18
2026-05-18
(2026)内0302执4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乌海市某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某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6-01-16
2025-12-31
(2025)内民申25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11-25
2025-10-24
(2025)内0302民初45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7945.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9号
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乌海市悦溪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3-13
2
海卫公罚﹝2025﹞5号
未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噪声、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卫生检测而继续营业的行为
警告、罚款
2000.00元
乌海市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