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于飞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MA38DWXK14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天师路18之601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0
(2023)赣0681民初35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徐**
贵溪市御丰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鹰潭市贵溪市人民法院
2
2023-11-10
(2023)赣0681民初35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杨**
江西环鄱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众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鹰潭市贵溪市人民法院
3
2022-04-08
(2022)赣0681民初7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
杨**,江西福润置业有限公司
贵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3〕73号
当事人于2019年5月正式营业,主要经营民间资金供需信息登记与发布,民间资金供需撮合,民间融资借贷合同备案业务。当事人注册地址是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天师路18之601号商铺。当事人于2019年5月1日正式营业时开始在现经营场所鹰潭市月湖区林荫路3号、4号、5号营业,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在注册地址有设办公场所,2021年12月之后当事人全部从注册地址撤离。本局执法人员已于2022年12月6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2日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截至2023年2月22日本局立案调查时,当事人仍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登记。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逾期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因民间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为防范民间融资风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民间融资登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转型或退出,当事人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会扰乱属地金融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2-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9-26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