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依安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7790525433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明公路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2号
1.该单位未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现查明 2024年8月21日,依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霍宇光、王成宇根据“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要求对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依安加油站(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明公路边,负责人:李德宝)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队监督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在 2024年8月25日前改正消防违法行为。2024年8月26日,我大队监督员对该单位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正。涉嫌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经调查,该违法行为属较轻情形,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两份、依消限字〔2024〕第074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李德宝的陈述和申辩、彭永辉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依安加油站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依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