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都区常尝小吃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常纪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14MA6CD377XY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新都区新都街道新军街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市监处〔2023〕51012523000296号
经查明: 1、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约25平方米,从业人员1人。   2、当事人于2023年6月28日购进复配甜味剂一袋(克/袋)作为添加剂加工甜馒头,然后以0.5元/ 个的价格对外销售。2023年7月3日,当事人用该复配甜味剂作添加剂加工白面甜馒头2.5公斤(约45个),当日,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对以上白面甜馒头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2kg,抽样1.1 kg,备样0.55kg;)。经检验,该批次白面甜馒头的糖精钠(以糖精计)为0.0510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白面甜馒头已销售完。 另查明,自2023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当事人共使用面粉约25公斤(购进价100元),加入添加剂苏打粉、复配甜味剂等(约30元)加工甜馒头(约450个),然后以0.5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225元,违法所得95元。 再查明,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材料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以及检验报告,未留存进货票据,无法溯源。
没收违法所得0.0095万元,罚款0.05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5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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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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