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盈润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7MA1ATQGD5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高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3#楼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4]349号
经查,2024年4月5日、2024年4月7日,大庆高新区盈润烟酒商行经营的无中文标签的奔富407红酒2瓶,无中文标签的奔富389红酒1瓶,涉案食品货值金额2300元,违法所得145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线索移交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线索来源情况;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的主体资格及合法身份;
3.《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现场经营情况;
4.《调查笔录》2份,证明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涉案产品来源及食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事实;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龙凤市监强制〔2024〕8号),证明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事实;
6.消费者提供的涉案食品照片4张,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涉案食品无中文标签的事实,涉案食品销售价格情况;
7.当事人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1份,证明涉案食品购进情况;
8.消费者提供的销售记录截图照片1张,证明涉案食品销售情况;
9.信用中国网站截图1份,证明该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大庆市局高新执法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