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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李玉强蔬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玉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3MA05R8NFXM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幸福村村委会东20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台处罚〔2024〕2号
当事人于2022年1月5日在天津市静海区立达鸿调料经销中心购进古松炖鸡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1/06;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3袋、古松炖鱼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9/15;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2袋在经营场所销售。2023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古松炖鸡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1/06;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1袋、古松炖鱼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9/15;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1袋已超过食品保质期。2023年11月10日销售了超过保质期的上述古松炖鸡调料1袋。该单位负责人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上述行为满足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7.5元,违法所得0.5元。
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古松炖鸡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1/06;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1袋、古松炖鱼调料(标签标注委托方:北京古松经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山东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9/15;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克)1袋;3.没收违法所得0.5元;4.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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