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武清区淑文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志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6587H5H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常德大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杨处罚〔2024〕61号
2024年2月22日,本局接到投诉反映武清区红街购物武清店东南门东北80米的佳乐家超市,销售的“火鸡面干脆面”(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0日,保质期6个月)是过期食品。2024年2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现场存放超过保质期的“京辉”销魂火鸡面(净含量:面饼+配料48g,保质期:六个月的),投诉人提供了视频证据,本局于2024年3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本局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等形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在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常德大街从事食品销售活动,2022年12月1日,当事人从天津市宏德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的“京辉”销魂火鸡面(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0日,净含量:面饼+配料48g,保质期:六个月的)1包20袋(15元/包),进货价格是0.75元/袋,销售价格是1元/袋。当事人2024年2月20日销售时已经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后卖出1袋,售价1元/袋。本案货值金额1元,违法所得0.25元。
1.没收违法所得0.25元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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