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满堂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雄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8789791013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罗甸县龙坪镇湖滨大道南段(中航玉丰城4栋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02
(2024)黔2728民初1147号
劳动争议
贵州满堂投资有限公司
任**
罗甸县人民法院
2
2021-06-23
(2021)黔2728民初1013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贵州满堂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中心支公司
罗甸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南环﹝罗﹞罚﹝2025﹞2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于2025年9月11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该单位位于罗甸县红水河镇峨村村的罗甸县罗妥乡峨村建筑用石料矿山项目于2025年6月投入生产,生产时未按照(黔南环污评估表〔2021〕66号)及《罗甸县罗妥乡峨村建筑用石料矿山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要求建设处理破碎筛分加工过程中粉尘的处理设施(半密闭车间+全封闭负压收尘系统+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全封闭式仓库、采场雨水收集池、工业场地雨水收集池、排土场三级沉淀池、排土场、危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相关规定。
处以罚款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27000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11-28
2
罗自然资罚决﹝2024﹞30号
贵州满堂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罗甸县红水河镇官固村占地建设峨村建筑石料矿山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3246公顷(23246平方米)的土地; 2.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23246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116230.00)元)。
116230.00元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08
3
罗林罚决字﹝2023﹞第22号
贵州满堂投资有限公司,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违法使用林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和《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予处罚,建立立案调查。
1、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罚款17030.
17030.00元
罗甸县林业局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