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腾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AKG90Q8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金鳞大道278号金鳞尚城2栋19-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2023﹞69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为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提供的房产证编号为:筑房权证铜仁字第0275246821号,房屋坐落为:铜仁市万山区谢桥新区南溪苑B栋4单元4-1-3号房,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梓潼,提交的租赁合同是以房屋所有权人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经我局向当事人注册登记地址所在的万山区谢桥办事处南溪苑小区的物业代管公司和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当事人申办营业执照时提交的房屋产权证为虚假伪造证件,提供的租赁合同为伪造合同。当事人通过微信渠道委托个人代理申办营业执照,未签订委托代办合同,未查验交易人真实身份信息,未履行材料真实性核查义务即提交申办公司营业执照,当事人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8月1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办理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供的住所为虚假地址的事实; 2.2023年8月4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复印件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调查房屋产权真实性的事实; 3.2023年8月4日,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提交虚假房屋产权证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事实; 4.2023年10月17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原件1份,证明我局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书面询问通知,要求当事人来我局接受调查的事实; 5.2023年10月22日,中国邮政EMS快递邮件回单1份,证明当事人已签收我局发出的《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的事实; 6.2023年11月7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及相应的证据提取单原件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办人,要求当事人来我局接受调查的事实; 7.2023年11月17日,当事人提交的《陈述申辩书》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的事实; 8.2023年11月27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钟英的《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第1次)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房产证材料为通过微信购买、银行付款给个人的事实; 9.2023年11月27日,当事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截图4张,证明当事人通过微信委托个人申办营业执照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事实; 10.当事人设立注册登记档案及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设立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事实; 1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以上证据办案人员已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5.0万元#
50000.00元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