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稷山县建龙白炭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保堂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240949785514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稷山县西社镇东庄村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稷市监处罚〔2025〕62号
根据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询问,当事人于2014年3月25日成立,后因股东闫建龙(原法定代表人)身体原因,加上投资资金不足,未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在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时得知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并在2023年4月25日补报了2019、2020、2021年度报告。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又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于2025年8月29日同时补报了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无异议。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4000元。
4000.00元
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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