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双胞胎老面包子馒头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万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81MA4DCW7E8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砂子岭路3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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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4〕46号
通过食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方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3月12日经登记注册,办理了名称为赤壁市双胞胎老面包子馒头专卖店,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利用租赁位于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砂子岭路39号的商铺,对外以“双胞胎老面包子馒头”的名义,从事早餐类小吃经营,主营食品为馒头、包子、绿豆水、豆浆等食品。在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23年6月30日办理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023年10月13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工作部署,依职权对当事人加工制售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此次监督抽检的食品中包含有当事人加工制作的馒头。该批馒头经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进行糖精钠项目的检测,发现其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实测值为0.0910g/kg,检测结果不符合该类食品中糖精钠不得使用的标准指标之规定,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11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将该案件移交我局进行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为:XBJ23421281487541074、《检验报告》编号:NO:B8DA17014B8F6073907。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2023年11月14日加工制作批次的馒头库存余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因当事人加工制作的馒头为即食食品,2023年10月13日加工制作批次的已在当天全部销售,没有剩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了含甜味剂的食品添加剂。
因当事人属个人经营,且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记录台账,加工制作馒头的数量和销售额无法予以核实。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检验报告载明的检验结论没有提出异议,也未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
50000.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