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默涵 | 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715465506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东化路66号2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2
(2024)浙0304民初39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强强集团有限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7
(2024)浙0304民初39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19
(2024)浙0304民初394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强强集团有限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裁判文书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强强集团有限公司,强强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卫职罚﹝2024﹞1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瓯卫职罚〔2024〕19号 案件名称: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被处罚人名称: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13日,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5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1、当场训诫教育;2、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缴款单上的各网点(扫描二维码可获取)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对温州市双合盛鞋业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5000元;
55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