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毕节市宏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洪发注册资本:449.72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0780153605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水果市场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毕市监处罚[2024]221号
当事人于2005年9月12日登记注册,2018年至2023年当事人均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发布市场主体歇业公告信息,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3月14日,我局发布《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补报年报、歇业备案、变更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等法定义务,其到期仍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经核实,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未见该公司挂牌开展经营活动,拨打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时预留的法定代表人赵洪发电话为空号,拨打其他留存的手机号码,对方告知自己是赵华荣,现在与毕节市宏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关系也无法联系赵洪发。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复。通过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和预留联系电话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证明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查无该企业,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2.手机通话记录截图及录音录像、手机短信截图,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预留电话号码,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3.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的当事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证明当事人2018年至2023年均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的当事人公告信息截图,证明当事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市场主体歇业公告; 5.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时留存的《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6.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截图,证明我局履行了告知义务,通过清理公告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7.《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补充通知》,证明本案线索来源; 8.当事人《营业执照》电子打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9.从信用监管科提取的当事人信息截图打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联系电话; 10.洪山街道办事处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证明当事人未在营业执照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水果市场旁(现为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花鸟市场旁)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9-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