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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俊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1493583880P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临西十二路与双岭路交汇处路东北沙埠庄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8
(2025)湘0111民初1626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张**,李**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9-01
合同纠纷
陈*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1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5-13
合同纠纷
陈*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6
2025-04-0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夏**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林**,山东荣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李**,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7
2025-03-11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肖**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8
2025-02-19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肖**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9
2025-02-18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夏**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林**,山东荣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李**,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01
(2024)鲁1311民初1882号
追偿权纠纷
山东鲁运实业有限公司
刘*,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12
2023-09-12
(2023)鲁1311民初5956号
追偿权纠纷
山东鲁运实业有限公司、刘*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10
2021-08-30
(2021)鲁1312民初997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10
2021-08-30
(2021)鲁1312民初1045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07
2021-07-08
(2021)鲁1302民初8743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8-17
2019-03-26
(2019)鲁1302民初207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郭**与李*、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8109.3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4202600089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2
370911202500373
2025年11月17日14时45分,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S241角峪段对李香平驾驶的鲁Q362UD(黄色)、鲁Q1JE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赵向东15090217092、高勇15090217047向李香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驾驶员与执法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驾驶员表示不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鲁Q1JE6挂(黄色)号车隶属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该车运输装饰板材从临沂市平邑县到德州市乐陵县,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鲁Q1JE6挂(黄色)号车《道路运输证》显示车辆类型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鲁Q1JE6挂(黄色)号车车辆前部鹅颈左右两侧各焊接加宽800mm,共加宽1600mm,现场测量鹅颈宽度为3000mm,现鹅颈宽度与车辆宽度一致,形成载货平台,用于装载货物。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提出的事实、证据、依据和作出的处罚未提出异议,且自愿放弃上述权利。证据:录像(另存)、证件(身份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7
3
371324202500451
2025年04月19日 14时15分,车牌号为鲁Q562KS(黄色)行驶至兰陵县长城镇检测点(S318,桩号:K18+9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5.66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6.660吨,超限13.59%,鲁Q562KS(黄色)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徐希华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徐希华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0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500451,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法程度:较轻。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4
371324202501194
2025年06月24日 12时18分,车牌号为鲁Q562KS(黄色)行驶至省道S318K18+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为54.240吨,国家限定标准49.000吨,超出限定标准5.240吨,超限10.69%,鲁Q562KS(黄色)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徐希华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徐希华不申请回避,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认可当日运输超限事实。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0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371324202501194,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经调查认定: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检测数据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其它证明材料。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5
371325202500120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应给予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6
371325202500110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应给予行政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165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31
7
371371202500063
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鲁Q975BW(黄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应予处罚,现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2
8
J370982202500011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年01月15日 09时35分,新泰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新泰市放城镇人民政府门口对张建林驾驶的鲁Q739SQ(黄色)鲁QN33P超(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陈宏****、亓永杰****向张建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张建林驾驶鲁QN33P超(黄色)号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车辆属于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车上装载铁块,从云南运到新泰小协镇,该挂车所拉的货物为普通货物,该挂车驾驶员提供不出普通货物的《道路运输证》,只提供了临时超牌。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材料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录像、交通执法照片。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5
9
J371722202401119
2024年10月09日 02时4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单县北外环与105国道交叉口对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甘德勇驾驶的鲁Q629HZ(黄色)、鲁QP03X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甘德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山东疆达运输有限公司,挂车属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该车运输家具,挂车使用临时号牌,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现场人员无异议, 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停车场进一步进行勘验。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9
10
J371302202400318
2024年04月23日 11时12分,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发现当事人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的鲁QR4L0挂(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通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该车辆违章。经检查发现鲁QR4L0挂(黄色)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临沂市兰山区荣顺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车辆基本情况信息表、案件移交单。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