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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洪厨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清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3MA610Q0D6E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忠县马灌镇迎宾街86号附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忠县市监处字(2023)87号
2022年10月,当事人以88元/件的价格从马灌供销社购进“纯生重庆啤酒”3件,12瓶/件,共计36瓶“纯生重庆啤酒”。该“纯生重庆啤酒”净含量:486mL,生产商: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龙泉村1号,生产日期:20220525,保质期:9个月。当事人将该“纯生重庆啤酒”置于经营场所内以12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 2022年10月,当事人以120元/件的价格从马灌供销社购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1件,24罐/件,共计24罐“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净含量:250毫升,生产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9,保质期:18个月,保质期至2023年01月08日。当事人将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置于经营场所内以8元/罐的价格进行销售。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保留购进票据。 2023年3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纯生重庆啤酒”35瓶和“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3罐均超过保质期。同日,本局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文书编号:忠县市监强制﹝2023﹞0078号)。 2023年3月9日,本局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忠县市监限提〔2023〕15005号),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局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材料、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和食品销售台账等材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 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444(12元/瓶×35瓶+8元/罐×3罐)元。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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