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9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运明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7MACTKAYM89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西段南侧(山东万里达国际物流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王**,王**,孙**,王**
纪*,莒南启航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纪**
莒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260103171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03-23
2
徐交路执﹝2025﹞4301号
2025年08月06日14时36分,当事人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世彬驾驶车辆鲁Q529GC(黄)牵引鲁Q7AQ7挂(黄)在G310 K186+200上下行(贾汪汴塘马头),因货运车辆采取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等方式(压线行驶)逃避检测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025-10-27
3
邳州交路执﹝2025﹞520号
2025年09月29日10时55分,当事人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康升驾驶车辆鲁QG05X超(其他)在310国道144KM处,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9
4
371322202500077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柒佰伍拾
750.00元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7
5
灌云交路执﹝2025﹞1144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1
6
J371327202400164
2024年11月25日 10时45分,莒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莒南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案件处理服务股对孙运明提供的鲁Q0JW7挂(黄色)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何磊****、鲁军****向孙运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询问,检查中发现:鲁Q0JW7挂(黄色)经营性车辆已经办理了《道路运输证》,但是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7月,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90日以上不满6个月,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复印件。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5
7
J370881202400382
2024年11月23日 10时31分,曲阜市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327东瓦窑头村对王涛驾驶的鲁Q328AY(黄色)鲁QD97L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军****、毛文杰****向王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利,检查中发现:该车辆为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所属,为7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拉载货物为车箱,从梁山县运至日照市,执法人员现场勘测发现该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500mm、总宽度6300mm、总长度19000mm,超出车辆限定标准,当事人提供不出本次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全程录像取证,驾驶员王涛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录像、证件复印件等调查证据认定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车货长、宽、高超限)。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向王涛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王涛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3
8
J370682202400624
2024年10月12日06时40分,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莱阳市G204叶家庄村红绿灯南100米附近对王传成驾驶的鲁Q052QT(黄色)、鲁QR1J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陈付良、吕魁典向王传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拉了一台蒸发器,该车有超限嫌疑,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当事人所驾车的车货总体高度为4.1米,经询问,当事人称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已告知驾驶员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照片打印件、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9
J371722202400724
2024年07月07日 09时38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超限检测站对山东蓝鲸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孙运信驾驶的鲁Q697UK(黄色)、鲁QT9V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杜建伟****、李大鹏****向孙运信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检查,该车运输锯末,国家限定车货高度4000mm,执法人员与司机共同现场测量实际车货总高度为4300mm,超过国家限定高度300mm,驾驶员对共同测量结果无异议。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