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雍安商贸有限公司米东区加油加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乐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MA7KMQKKX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南路19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米东执罚决(2024)第1号
燃气经营企业存在安全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等安全隐患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12-25
2
米东市监处(2022)07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8日销售的95号汽油(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4日,购进渠道为新疆龙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经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抽样地点为当事人的7号加油机14号枪,抽样基数为12331升,检验结论为该批产品按GB1930-2016标准检验,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该批95号汽油进货价为6.43元/升,销售价8.37元/升,货值金额103210.47元。截止执法人员2022年12月20日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时,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4日的95号汽油销售剩余4509.4升,已被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所得15173.9元[(8.37元/升-6.43元/升)×(12331升-4509.4升)]。 已售出的上述产品,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了召回函,已获得部分消费者的谅解书。
1、没收不合格95号汽油4509.4升; 2、没收违法所得15173.9元(壹万伍仟壹佰柒拾叁元玖角); 3、处罚款103210.47元(拾万零叁仟贰佰壹拾元肆角柒分)。
103210.47元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3
(米东)应急罚(2023)执-57号
违反操作规程
人民币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