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爱富水产海鲜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爱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2MACDMCPD9U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花木兰社区龙阳中路1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市监处罚(2025)226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恩诺沙星含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甲鱼的行为,属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无法说明涉案甲鱼的合法来源,不属于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的情形。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涉案金额较小,涉案食用农产品超限额度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其情节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点减轻处罚的情形。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处罚款20000元。(罚没共计21000元)
2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