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白银纳乡华兴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中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1D41R74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白银纳乡更新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玛市监处罚〔2025〕14号
2025年1月22日,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标注为鸡泽县豪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气泡锅巴,净含量:189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保质期9个月,共6袋;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锣Q肠,净含量80克,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保质期90天,共4根;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三香,净含量:60克,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共2袋,已超过保质期。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我局于2025年2月8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气泡锅巴是2024年9月16日从塔河县塔营超市购进6袋、进货价格4元/袋、销售价格6元/袋;金锣q肠是2024年9月16日从塔河县塔营超市购进20个、进货价格1.7元/个、销售价格3元/个;王守义十三香是2023年8月21日从塔河县塔营超市购进5袋、进货价格1.5元/袋、销售价格2元/袋;货值金额共计106元,由于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无法证明售出的商品是否过期,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