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城添祥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兰注册资本:1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26MA6PBK3R5R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曼老街村刘家寨小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妆案源登〔2023〕19号
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江城添祥百货店涉案化妆品未能提供供货方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进票据,检查发现时已过期,均与江城添祥百货店正常经营的合格化妆品共同摆放在柜台,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情形规定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拟对该店上述物品予以扣押。
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六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的规定。 承办人员建议对江城添祥百货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4个品种5个批次化妆品 (详见江市监妆财清〔2023〕14号)。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整)。
1000.00元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