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白石齐武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齐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82MACNRG860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白石街道街口村进士街26-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3〕1061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其货架上经营4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果汁半梅(李子制品),规格:160g,生产日期:2022/09/16,保质期:12个月,数量:1盒,进货价格:4元/盒,售价:7元/盒;2、产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500ml,生产日期:2022/01/01,保质期:18个月,数量:1瓶,进货价格:25元/瓶,售价:30元/瓶;3、产品名称:橄榄菜,规格450g,生产日期:2022/03/11,保质期:15个月,数量:3瓶,进货价格:5元/瓶,售价:7.5元/瓶;4、产品名称:乳酸果冻,生产日期:2022/08/01,保质期:12个月,数量:0.3千克,进货价格:6元/千克,售价:8元/千克,据当事人称,在上述产品过期期间并未销售出去,故上述涉案货值共计61.9元。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事后开展了自我检查并提供了整改报告。
对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被扣押的果汁半梅(李子制品)、食用植物调和油、橄榄菜、乳酸果冻;
2.罚款人民币15300元;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以上合计罚没款15300元。
153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