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六盘水思露罐装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乾梅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AJMEMN96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比德镇黄草村自都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市监处罚[2025]706号
经查明,涉案批次饮用天然水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故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存在。涉案批次饮用天然水(生产日期:2025-09-07、2025-09-08)当事人共生产100桶,销售价格是3元/桶,当事人共销售94桶(包含抽样的14桶),剩余6桶破损当事人已自行销毁。2025年10月10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现场召回涉案批次饮用天然水32桶,并退款给购买者,召回的饮用天然水当事人已自行销毁。本案货值金额共计300元,违法所得共计18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 2.《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属实及具体情况。 3.《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ZXSJ202503345、№:ZXSJ202503346)2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2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食用农产品)2份,证明依法抽样及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的事实。 4.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信息。 5.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生产记录》复印件1份、《产品销售记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和销售涉案批次饮用天然水的具体情况。 6.当事人的《销毁记录》1份及销毁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销毁涉案批次饮用天然水的具体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盖章认可属实。
罚款0.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6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