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东风乡莽泽湖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太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022MA4LG1H44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天塘镇水尾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5】133号
经查实: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有:1、小米辣122箱,净含量:12千克(2千克*6),食品类别:蔬菜制品/酱腌菜,产品标准代号:GB 2714,生产厂家:广东广中皇食品有限公司(GD),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水口镇龙塘西路2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544078300767,产地:广东江门,生产日期:2024年8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的小米辣进货价:26元/箱,购进150箱,支付货款3900元。2、卤味肉膏2桶,净含量20kg,型号:G0010,产品类型:半固态符合调味料,生产许可证:SC10336012100124,执行标准:Q/JXBF 0002S-2020,储存条件:密闭置阴凉干燥处通风处,产地:江西南昌,生产商:江西博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冈上镇东坛村迎宾南大道1562号,生产日期:2024年7月7日,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的卤味肉膏进货价:25元/公斤,购进4桶,每桶20公斤,共购进80公斤,支付货款2000元。3、五香粉23袋,净含量:350克,贮存条件:常温、阴凉干爽处及开袋后密封存放,产品标准代号:Q/CJSP0001S(非即食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11102334,塑料包装袋生产许可证编号:粤XK16-204-03067,制造商:广州市创鸿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广东省.广州市,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鹤边一社大岭脚自编A区,生产日期:2023年9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的五香粉进货价:130元/箱,购进2箱(每箱含20小袋),支付货款260元。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未投入生产,无违法所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小米辣122箱、卤味肉膏2桶、五香粉23袋,货值金额共计4321.5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35000元整,上缴国库。
35000.00元
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2
宜市监处罚[2025]116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福满三湘酱板鸭和莽山农夫牌酱板鸭食品标签未如实标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310元;2、罚款人民币18690元整,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合计30000元。
18690.00元
宜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