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垚鲜鲜副食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光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6MA614MXG1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文兴大道7号附58、59、60、61、62、6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3
(2025)渝0106民初978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沙坪坝区垚鲜鲜副食超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3
(2025)渝0106民初978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沙坪坝区垚鲜鲜副食超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2
(2025)渝0106民初181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
沙坪坝区垚鲜鲜副食超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4〕388号
; ; 当事人于2024年4月5日从重庆渝润嘉果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被抽样的同批次香蕉,购进价格5.794元,购进83.125,购进后以5.9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并于2024年4月6日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收入共计497.09元。2024年4月6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上述香蕉进行了抽样,抽样数量4.034(其中,备样数量1.988),购样单价5.98元,抽检时上述香蕉库存数量39.019(包含抽样的4.034)。合肥海关技术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检验报告》:2450000034173037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确认,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截止检验报告送达之日,上述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 ; 综上,上述不合格香蕉的货值金额为39.019*5.98=233.33元,违法所得为233.33元。
; ;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 ; 1.没收违法所得233.33元;; ; 2.罚款5000元。 ;;
5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