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峰口晴晴副食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3MA4AXADG4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湖市峰口镇沿河路1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处罚〔2023〕25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元月20日从洪湖市新堤唐氏食品商行购进20袋湘霸王手撕肉干(规格:12克、生产日期:2023.01.01、保质期9个月),进价0.7元/袋;20袋巧大娘兰花串豆干(规格:26克、生产日期2022.08.30、保质期10个月),进价0.7元/袋;20袋巧大娘风味豆干(规格:26克、生产日期:2022.10.06、保质期10个月),进价0.7元/袋;20袋巧大娘酱爆鱿鱼(规格:16克、生产日期:2022.09.15、保质期:12个月),进价0.7元/袋。
当事人在湘霸王手撕肉干(规格:12克、生产日期:2023.01.01、保质期9个月)过期之后销售了4袋,售价1元/袋;巧大娘兰花串豆干(规格:26克、生产日期2022.08.30、保质期10个月)过期之后销售了3袋,售价1元/袋;巧大娘风味豆干(规格:26克、生产日期:2022.10.06、保质期10个月)过期之后销售了2袋,售价1元/袋;巧大娘酱爆鱿鱼(规格:16克、生产日期:2022.09.15、保质期:12个月)过期之后销售了4袋,售价1元/袋。销售以上过期食品货值13元。
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记录和营业记录账簿,根据当事人陈述计算,当事人经营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13元。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过期食品17袋;2.没收违法所得13元;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