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江山怪石滩黄华小卖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603MA5LNMGY0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防城区江山镇白龙村大村组2号正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防区市监处罚〔2023〕704号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小餐饮经营活动不得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 (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一百、《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5从轻适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涉案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2. 符合《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处以2000元以上74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任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