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阳振华摩托车销售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征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28MA4A7Y3P8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磨市村兴工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阳市监处罚〔2023〕17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03月04日从宜昌市伍家岗区大胜车行购进型号为TDR2065Z电动自行车2台,车辆生产者: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车辆中文商标:派乐;其中1台整车编码为218622218011908,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09月06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KW202313089的《检验报告》显示:“尺寸限值;检验方法:GB17761-2018;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鞍坐长度小于或者等于350mm;检测结果:580mm;单项判定:不合格。经抽样检验,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一辆整车编码为218622218010954,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08月24日,车辆型号外观尺寸与被抽样车辆相同,上述两台车辆购进价格2380元/台(含铅酸电池);货值金额:4760元。当事人于2023年06月12日购进型号为TDT2002Z的电动自行车1台和型号为TDR4991-1Z的电动自行车2台。其中型号为TDT2002Z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生产者: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车辆中文商标:派乐;整车编码为218622208738532;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10月23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KW202313091的《检验报告》显示:“尺寸限值;检验方法:GB17761-2018;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鞍坐长度小于或者等于350mm;检测结果:530mm;单项判定:不合格。经抽样检验,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价格1999元/台(含铅酸电池);货值金额:1999元。型号为TDR4991-1Z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生产者: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车辆中文商标:派乐;其中整车编码为218622209400848;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04月08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KW202311090的《检验报告》显示:“尺寸限值;检验方法:GB17761-2018;标准或产品明示要求:鞍坐长度小于或者等于350mm;检测结果:520mm;单项判定:不合格。经抽样检验,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一辆整车编码为218622313009567;车辆制造日期2022年02月17日,车辆型号外观尺寸与被抽样车辆相同,该车购进价格2210元/台(含铅酸电池);货值金额:4420元。截至本局送达检验报告之日止,上述5台电动自行车均未售出,且当事人已主动联系上级经销商进行召回,货值金额共计111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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