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利欢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秀欢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33E0FU2F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95号四层424A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鼓市监处罚[2023]061号
经查,2019年11月,刘宜隆与黄烽、陈昊商定,使用刘宜隆提供的身份信息向我局申请注册登记获批取得字号名称为“福州利欢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福州利欢贸易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95号四层424A室,法定代表人:黄秀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33E0FU2F,股东共有两人分别为:黄秀欢、刘宜隆,其中黄秀欢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宜隆任监事),并办理相关对公账户。后陈昊将上述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等材料转卖给冯磊锋,刘宜隆从中获利人民币4000元,黄烽、陈昊分别获利人民币2000元。2021年6月8日,陈昊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事被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黄烽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事被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冯磊锋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事被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事实在《关于陈昊等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检察建议书》(仓检检建受[2022]27号)及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闽0104刑初243号中予以载明。另,经我局现场核查,当事人注册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95号四层424A室,现场未见424A室,现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五凤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办公室,亦未见当事人在该处从事经营活动。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3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