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南省御禾丞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伟益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3MA4RMFCF96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8号新世纪文化中心101、304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天卫公罚﹝2025﹞005号
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KTV歌厅娱乐服务
1、警告;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2025-06-16
2
长天市监处罚﹝2025﹞129号
2024年11月11日,我局收到唐某某寄过来的投诉举报信,举报湖南省御禾丞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星辰汇城市客厅商务会所KTV多收费用、超范围制售热食类食品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黄金山”酒,要求我局查处。后续举报人提供了实物和视频证据,证明该店铺售卖给举报人的16瓶“黄金山”酒无中文标签。2024年11月20日,我局通过天心区协同办公平台收到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投诉举报信移交函》,要求我局核查处理星辰汇城市客厅商务会所KTV销售无中文标签“黄金山”酒一情。我局于11月25日对当事人经营的星辰汇城市客厅商务会所KTV进行核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投诉举报人当晚消费的酒水账单,其显示多收了4元人民币。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显示经营范围未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制售热食类食品。现场未发现无中文标签的“黄金山”酒,当事人的负责人提供了涉案酒的进货票据、海关进口货物清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现场发现有品名为“黄金山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共12瓶,均贴有中文标签。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长天市监责退[2024]CNL0003号)。2024年11月29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对当事人多收费用、超范围制售热食类食品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从事商务服务业等业务,于2020年9月3日注册成立,星辰汇城市客厅商务party KTV为其开设的店铺。2024年11月7日,投诉举报人至当事人开设的星辰汇城市客厅商务party KTV消费,酒水消费账单显示“总计消费18536元,应收18450元”。另有一笔6019元费用,其中5754元是付给营销人员,265元为刷卡手续费。最后投诉举报人实际支付24559元。当事人收款时多收了投诉举报人4元人民币费用。当事人提供了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所有消费的酒水账单,除投诉举报人的账单以外未发现多收费现象。当事人在未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从2024年9月1日至11月25日在厨房制售奥尔良鸡翅、鸡柳、水饺、馄饨、猪油拌面、鸡米花和薯条等热食类食品。当事人提供了销售账单,共计获利21534元人民币。暂未收到当事人其他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或举报。后当事人再提供的2025年3月6日的酒水账单显示,当事人未再制售热食类食品。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0月1日和11月3日向骑士(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20瓶和12瓶“黄金山”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11月2日),均随附中文标签。该2批次酒进货价为每瓶180元,销售价为每瓶880元。其中,当事人将未及时张贴中文标签的“黄金山”赤霞珠干红葡萄酒销售给举报人16瓶“黄金山”赤霞珠干红葡萄酒,售价总值为14080元人民币,成本为2880元人民币,违法所得为11200元人民币。投诉举报人随投诉举报信同时举报当事人存在有偿陪侍及未标明18岁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字样的行为,我局于2025年3月17日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11200元;2.处罚款人民币168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8000元,上缴国库。
16800.00元
天心区市场监管局
2025-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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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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