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桂哥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木桂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00MA5LF4Q38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友谊停车场第5、6间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176号
经查实,当事人江州区桂哥车行于2026年6月4日从崇左市沿山路的崇左市恒昌摩托车有限公司购进了上述“电动自行车”(商标:台铃,生产单位:台铃科技(广西)有限公司,规格型号:TDSC185Z,生产日期:2026-04-25),并由崇左市恒昌摩托车有限公司以整车的形式发货到当事人门店。根据当事人供述以及提供的进货票据显示,上述批次“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为1199元/辆,共购进6辆。根据当事人供述以及提供的销售单显示,上述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含电瓶的销售价格为1399元/辆,销售利润为200元/辆。认定涉案批次“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8394元。当事人共售出上述批次“电动自行车”3辆(含以成本价销售的检验用样品,备用样品未售出),共计获得利润400元,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00元。当事人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3辆(详见《财物清单》〔2026〕62号);
二、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三、罚款8394元(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以上罚没款共计8794元。
8394.00元
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