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鸿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霍宣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5MA17D69W15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2-173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7
(2024)吉01民初4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深圳凤凰生活文化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长春市鸿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药监药处罚〔2024〕CC30号
销售“四味脾胃舒颗粒”,产品批号:23078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销售假药。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8.90元
0.00元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3-07
2
吉药监药处罚〔2024〕CC23号
该公司在京东平台久诺旗舰店销售标识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酮酸片”,规格0.63g100片盒的药品 ”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91.61元, 2.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5倍计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罚款; 共计罚没人民币256291.61元。
250000.00元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