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省有滋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慧霞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81332869626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东湖新区乐平大道大地阳光城商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9
2020-12-23
(2020)赣0281民初3235号
身体权纠纷
王**与江西省有滋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民事案件
2
2018-04-02
2018-02-11
(2017)赣0281民初2500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丁**与江西省有滋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城罚决﹝2025﹞第3622017号
江西省有滋有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污水外溢,排污管道未与市政排水网正常连接案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擅自改变、损坏生态功能保护区或者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市政排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饮食、车辆清洗等服务业,其排放污水设施不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接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原煤散烧或者露天燃用煤炭、木柴加工食品或者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以聚苯乙烯、聚乙烯或者聚丙烯为原料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食品容器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安装空调器室外机的。
1.00元
乐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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