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南统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玲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4MA4R25XA58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望城坡商贸城C-9栋第1缝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税三稽罚﹝2025﹞243号
你单位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8份,价税合计2775986元,应定性为虚开发票。查证如下: 你单位为走逃(失联)企业,公司及相关人员均查无下落;无实际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银行账户信息虚假,无资金交易信息;虚开发票特征明显,领票突击开具;虚假申报规避检查。你单位的上述行为,系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构成虚开发票。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2775986元,决定处以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4-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
2023-07-1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
2022-07-2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
2021-07-1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
2020-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