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德法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4056233647G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前湾村驻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3
(2021)鲁0404民初14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枣庄京联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2
2021-03-17
(2021)粤0303民初2134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3
2021-02-24
(2021)苏0305行审36号
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4
2021-02-24
(2021)苏0305行审37号
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5
2021-01-20
(2021)苏0305行审8号
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6
2020-12-22
(2020)苏0305行审201号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7
2020-09-1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杏花村支行
孙**,房**,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枣庄永胜石料有限公司,程*,裴**
滕州市人民法院
8
2020-09-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枣庄京联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黄**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9
2020-04-0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杏花村支行
枣庄永胜石料有限公司,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李**,程*,孙**,裴**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0-04-0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杏花村支行
孙**,房**,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枣庄永胜石料有限公司,程*,裴**
滕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8
2022-03-11
(2022)鲁0402民初809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7575.03元
民事案件
2
2022-01-21
2021-11-01
(2021)粤03民终180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李忠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6
2020-09-11
(2020)鲁13民终59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775598.64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02
2021-08-19
(2021)鲁0404民初14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枣庄京联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124.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9-12
2020-10-12
(2020)鲁0481民初40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杏花村支行、枣庄永胜石料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710531.59元
民事案件
6
2021-09-06
2021-03-17
(2021)粤0303民初21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3012.54元
民事案件
7
2021-03-31
2021-03-04
(2021)苏0305行审37号
行政处罚
37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1-03-31
2021-03-04
(2021)苏0305行审36号
行政处罚
36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1-03-31
2021-03-04
(2021)苏0305行审37号
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1-03-31
2021-03-04
(2021)苏0305行审36号
行政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与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811202600144
当事人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济宁市任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3
2
370826202600080
2026年03月10日15时10分,微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微山县付村安基商混站路口处对蒋凤辉驾驶的车辆鲁DK3870(黄)、鲁DN280挂(黄)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邵长亮、马赵向蒋凤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蒋凤辉自愿放弃。检查中发现:该车为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从欢城俊源能源公司装载煤炭运往薛城。经执法人员对鲁DN280挂(黄)进行测量(米尺)并核实该车《道路运输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现,信息核定高度为1200mm,实际测量高度为1300mm,该车货运经营者擅自将车箱高度加高100mm。现场驾驶员蒋凤辉对此无异议。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经调查认定: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本机关已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陈述申辩书、执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完成整改,已罚款 5000元的行政处罚。
16000.00元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3
370403202300543
2023年09月23日 03时29分,在S322山家林东(双向)超限超载检测点经非现场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DA2068(黄色)鲁HLS80挂(黄色)号车在公路上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17.5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8.500吨。执法人员李海山15040217035、张培杰1504021702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峄泰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