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正敏 | 注册资本:472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666105714A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武清区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吉园道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3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10-26
劳动争议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3-03-28
(2023)津0116民初110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天泽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2-08-01
(2022)津0114民初503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永丰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5
2022-06-20
(2022)津0114民初503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永丰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2-02-17
(2022)津0114民初21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赵*
天津宝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
2020-05-21
(2020)冀0403民初10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田**,台州市黄岩天红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蒋**,陈*,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8
2019-11-18
民间借贷纠纷
申**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魏县人民法院
9
2019-11-18
(2019)冀0434民初28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
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
魏县人民法院
10
2019-07-10
(2019)冀0408民初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牛**,郝**
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卢**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8-27
(2019)冀0408民初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祺、郝金荣、牛淑霞
卢**
裁判文书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2
2019-04-21
(2019)冀0408民初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祺、郝金荣、牛淑霞
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6
2023-03-28
(2023)津0116民初11076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天泽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15
2021-01-08
(2021)津0113民初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金博诚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16
2020-06-23
(2020)冀0403民初107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与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天红机车配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38812.8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18
2019-08-06
(2019)冀0408民初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郝**等与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0-30
2019-08-08
(2019)冀0434财保267号
申**、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98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19-06-03
2019-04-15
(2019)津0114财保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霸州市赛田车业有限公司、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4-24
2019-04-15
(2019)津0114执保4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霸州市赛田车业有限公司、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40119.00元
执行案件
8
2017-08-21
2016-08-11
(2016)津0114民初53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吴**与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75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8-20
2016-11-24
(2016)津0114执终3220号
合同纠纷
吴**、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12-07
2016-11-24
(2016)津0114执终3220号
合同纠纷
吴**、天津杰明车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5﹞7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货值金额1。7 倍罚款:罚款6392 元;2。没收违法所得3760 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0152 元。
6392.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5
2
津武市监港罚﹝2025﹞27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货值金额 1。7 倍罚款:罚款捌仟伍佰元(85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伍仟元(5000 元)。上述罚没款合计壹万叁仟伍佰元(13500 元)。
85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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