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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恒升电信设备厂(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一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577520457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联勤村白鸽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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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镇)应急罚决﹝2023﹞第000049号
2023年5月16日,骆驼街道应急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镇海恒升电信设备厂(普通合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2.《浙江省安生产行政处罚自由教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档:“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3人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第三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上限处罚、取缔、关闭和追究刑事责任程序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一)项:“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上限处罚的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和第四条:“实施上限处罚时,应当严格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确定处罚档次,并在处罚档次的裁量幅度范围内按照最高额度处罚。”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26
2
(甬镇)应急罚决﹝2023﹞第000049号
2023年5月16日,骆驼街道应急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宁波市镇海恒升电信设备厂(普通合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一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2.《浙江省安生产行政处罚自由教量适用细则(试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档:“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3人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10号令)第三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前上限处罚、取缔、关闭和追究刑事责任程序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一)项:“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上限处罚的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和第四条:“实施上限处罚时,应当严格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确定处罚档次,并在处罚档次的裁量幅度范围内按照最高额度处罚。”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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