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昱泰众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庆利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CUDBTNX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九园公路南(天津市子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9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4﹞797号
经查,2024年5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在用的1台桥式起重机(设备代码:***************093,型号规格:LD10t-23mA3),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案发,未经检验机构检验并投入使用。经查,当事人自己安装该桥式起重机,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桥式起重机的相关资料。上述行为满足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的构成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4
2
津辰应急罚﹝2024﹞4-035号
天津昱泰众诚新材料有限公司焊接岗位1名特种作业人员(岳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