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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富春江镇果美水果经营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22MA28NWXK4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七里泷大街225号、2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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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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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5〕343号
2025年4月10日,被处罚人桐庐县富春江镇果美水果经营部在销售的小台芒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且采购上述小台芒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采购小台芒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当事人采购、销售的小台芒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化学物质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66元;二、处以罚款3500元,上缴国库。综上所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66元,上缴国库;三、处以罚款350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共计3566元,上缴国库。
3500.00元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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