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志亮 | 注册资本:7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2741040915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春江东路1718号39幢201室(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07
(2021)津0105民初7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2
2022-03-07
(2021)津0105民初7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钟**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3
2020-05-14
(2020)苏0506民初1991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新晟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4
2020-04-28
(2020)苏0506民初1991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新晟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21
(2021)津0105民初7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2
2021-12-02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07
2020-04-27
(2020)苏0506民初1991号之二
苏州新晟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67号
2024年05月27日,桐庐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杭**********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杭**********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处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的整处罚
5100.00元
桐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