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铭淘居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秋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6852828127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榕碧路13号之6-7号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同市监处罚﹝2025﹞5398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系通过商事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电话等联络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监管,且停止经营活动已满六个月的商事主体。经公告催告后仍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也未依法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当事人的行为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事实。当事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已构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不具有从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形,属于一般情节。因当事人涉嫌长期失联停业且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5年5月14日对其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系通过商事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电话等联络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监管,且停止经营活动已满六个月的商事主体。经公告催告后仍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也未依法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当事人的行为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企业营业执照。
-元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