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小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215033213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回龙镇安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3
(2022)黔0330民初2443号
劳动争议
陈*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2
2022-06-13
(2022)黔0330民初2443号
劳动争议
x**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3
2022-05-31
(2022)黔0330民初2443号
劳动争议
陈*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4
2022-03-15
(2022)黔0330民初7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5
2022-03-10
(2022)黔0330民初7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6
2021-09-30
(2021)黔0330民初253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黄**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汪**
习水县人民法院
7
2021-09-30
(2021)黔0330民初253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黄**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汪**
习水县人民法院
8
2021-07-28
(2021)黔0330民初3709号
劳动争议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李**
习水县人民法院
9
2021-07-20
(2021)黔03民特14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李**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7-19
(2021)黔0330民初3706号
劳动争议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肖**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2-26
(2017)黔0330民初459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2
2016-11-27
(2016)黔03民初1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安鑫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6-11-25
(2016)黔03民初1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安鑫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6-11-09
(2016)黔0330民初258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4
2021-12-04
(2021)黔0330执3146号
民事
邓**、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20
2021-08-20
(2021)黔0330民初3709号
劳动争议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李**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8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1-11
2021-08-11
(2021)黔03民特14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11
2021-08-31
(2021)黔0330民初3706号
劳动争议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肖**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8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1-07
2021-07-14
(2021)黔03民终34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渝煤科安运风机有限公司、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43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11-06
2021-08-13
(2021)黔03民特14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0-18
2021-06-20
(2021)黔0330执1724号
民事
传**、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0-18
2021-06-20
(2021)黔0330执972号
民事
高**、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0-18
2021-02-08
(2020)黔0330执2752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鼎润合物资有限公司、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0-18
2021-06-16
(2021)黔0330执1128号
民事
袁*、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习水煤监管罚2026C-002号
026年5月21日至22日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按照监管执法计划,对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下达《行政检查记录表》(黔(习水)煤监管记〔2026〕C-006号)和《现场处理决定书》(黔(习水)煤监管处〔2026〕C-006号),提出14条事故隐患或问题,经调查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1条事故隐患或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你单位的以下行为:第3条“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煤矿使用中的主要通风机2台,瓦斯抽放泵(高负压2台、低负压2台),主要带式输送机1#、2#、3#,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架空乘人装置(1台)检测均已超期,检测周期为1年,(上次检测时间是:2025年5月13日);电气预防性试验报告,试验周期为1年(上次检测时间是:2025年5月13日);026年5月21日至22日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按照监管执法计划,对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下达《行政检查记录表》(黔(习水)煤监管记〔2026〕C-006号)和《现场处理决定书》(黔(习水)煤监管处〔2026〕C-006号),提出14条事故隐患或问题,经调查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1条事故隐患或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你单位的以下行为:第3条“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煤矿使用中的主要通风机2台,瓦斯抽放泵(高负压2台、低负压2台),主要带式输送机1#、2#、3#,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架空乘人装置(1台)检测均已超期,检测周期为1年,(上次检测时间是:2025年5月13日);电气预防性试验报告,试验周期为1年(上次检测时间是:2025年5月13日);第5条“2026年5月20日早班煤矿初次安全教育培训不满足72学时的机修工唐广栋到1808底抽巷掘进工作面维修综掘机”;第6条“煤矿在一采区+508m地质勘探巷掘进工作面、+390灾害治理巷开展综掘切割机电机拆除、吊运及安装作业期间,未针对本次井下综掘机切割部电机设备拆除、吊装、运输、安装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第11条“检查时,煤矿雨季前未按照制定的《2026年“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对老窑、采空区、煤层露头等开展全面检查”。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34,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22,000.00)的行政处罚。综上,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159000.00元)。
159000.00元
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2026-06-18
2
黔﹝遵﹞煤安罚﹝2025﹞25号
1.2025年5月20日至22日,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4条问题或隐患。2025年5月23日,煤矿组织制定并会审《整改方案》,明确第8条由通防副总工程师龙科利负责,整改完成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第13条由总工程师刘志华负责,整改完成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9月16日现场检查时,通防副总工程师龙科利、总工程师刘志华未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求,第8条、第13条隐患均未按期整改完成。2.2025年9月17日,检查组现场检查时,1806综采工作面第62#至第65#液压支架未接顶。3.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1806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相邻支架顶梁要升平不得出现明显错差,其错差不得超过支架侧护板高度2/3”,现场检查时,1806综采工作面第52#支架与51#支架错差超过侧护板高度。4.+390m灾害治理巷综掘机未安装前照明灯和尾灯。5.煤矿现开采的C8煤层为自燃煤层,未采用自然发火监测系统每天监测1806综采工作面(布置在C8煤层中)瓦斯抽采管路的气体浓度。6.煤矿现开采的C8煤层为自燃煤层,未配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各种气体测定管。7.煤矿2025年8月份领导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未在煤矿公示栏公示。
决定对企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遵义市能源局
2025-10-31
3
﹝2025﹞习综执01字第99号
根据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遵义市水务局转《关于移交超许可取水违法线索的函》,贵州新兴宏能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