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聚美佳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雁方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222MA4T8EHR1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大汉新城16栋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沅市监罚决〔2023〕137号
我局于2023年3月3日委托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沅陵聚美佳生活超市所销售的栗蓉饼(板栗味)、老北京葱爆肉饼酥、绿豆饼、果仁牛奶酥、九制杨梅、阿胶枣、高山绿茶、魔法炫彩糖、益生元奶酪吸吸可吸果冻、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Hi小桃(黄桃味)、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浏阳红薯粉皮、九苕粉条(红薯宽粉)、鲜在香辣肠、霸王腿(黑鸭味)共16种商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2021年11月30日购进的浏阳红薯粉皮经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予以立案。
2023年3月28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浏阳红薯粉皮的检验报告(编号No:CTT23030501351)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之日时,上述批次的浏阳红薯粉皮还剩下2包。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生产厂家(浏阳市田希食品厂)于2023年4月2日向我局申请复检。2023年4月11日我局同意生产厂家的复检申请。2023年4月12日我局向生产厂家发出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通知书》,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浏阳市田希食品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复检的函》,向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调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备份样品的函》。2023年4月27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4303230410245-S),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5月1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复检检验报告。
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浏阳红薯粉皮8包,购进价格6元/包,销售价格10元/包,本案共销售了6包,扣押2包,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60元,进货时,没有要求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商品的质检报告。
1.警告;2.没收不合格的浏阳红薯粉皮两包。3.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4.没收违法所得60元。以上罚没共计人民币506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