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彤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彤 | 注册资本: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03MACKUE6G8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食堂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市监减处〔2024〕112号
经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2日在四平市铁东区保霖调料商店订购1袋黑胡椒复合调味酱,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每袋12元,此黑胡椒复合调味酱在店内黑胡椒烤鸭饭制成成品后,作为蘸食调味酱使用,订单显示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销售1份,售价14元每份。本案货值金额14元×1份=14元,违法所得14元。
2024年4月10日,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焦世朋、张焱在对四平市铁东区彤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加工间冰柜调料盒内发现存放一开袋黑胡椒复合调味酱,净含量1kg/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保质期12个月,剩余半袋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查看菜单显示有黑胡椒烤鸭饭,订单显示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销售1份,售价14元每份。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当事人的经营资质,发现该店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名称为“四平市铁东区彤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主体名称“四平市铁东区彤哥鸡米饭店”不符。执法人员对上述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现场笔录,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当事人提供了购货凭证等相关证据。经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2日在四平市铁东区保霖调料商店订购1袋黑胡椒复合调味酱,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每袋12元,此黑胡椒复合调味酱在店内黑胡椒烤鸭饭制成成品后,作为蘸食调味酱使用,订单显示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共销售1份,售价14元每份。本案货值金额14元×1份=14元,违法所得14元。
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黑胡椒复合调味酱1袋(生产日期:2023年3月13日)
2.没收违法所得14元3.罚款人民币1.5万元
罚没合计:15014元。
1500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2
四市监处罚﹝2024﹞112号
2024年4月10日,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平市铁东区彤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在加工间冰柜调料盒内发现存放一开袋黑胡椒复合调味酱,净含量1kg/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保质期12个月,剩余半袋已超过保质期。
1.没收黑胡椒复合调味酱1袋(已开袋,生产日期:2023年3月13日);2.没收违法所得14元;3.罚款人民币1.5万元;罚没款合计:15014元。
1500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