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全学 |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7783583387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5号c座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5
(2023)沪0115民初956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西安龙腾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3-09-19
(2023)沪0115民初956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西安龙腾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8-18
申请公示催告
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06
2017-10-26
(2017)陕0114民催1号
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示催告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04-11
2016-04-11
(2016)陕0114民初3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旭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西安市康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一稽罚〔2025〕65号
1.你单位于2021年-2023年期间将购进高档烟酒等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未按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造成少缴2021年至20223年增值税65619.9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93.40元、教育费附加1968.6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12.40元、水利建设基金252.38元。
2.你单位2022年和2023年融资租入机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10,622,735.19元,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相关规定,应做纳税调整增加21,245,470.38元处理。
3.你单位2021年-202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准确核算研发费用,应对参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没有原始记录的,不能加计扣除。2021年-2023年应分别做纳税调整增加1,362,508.12元,1,695,397.67元,2,257,511.24元。
综上,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65,619.9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93.40元,教育费附加1,968.6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12.40元,水利建设基金252.38元,企业所得税3,926,903.56元。
对你单位上述第一项违法事实、第三项违法事实应补缴的增值税65,619.9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93.40元、企业所得税796,744.43元处60%的罚款共计520,174.67元。
520174.67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