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外滩宠儿艺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旭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MACFYWYL3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车站路77弄3号001幢1-11、2-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北卫传罚﹝2024﹞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北卫传罚〔2024〕15号 案件名称: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黄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1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9月11日
对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1500元;
115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4-09-11
2
甬北卫医罚﹝2024﹞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北卫医罚〔2024〕14号 案件名称: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 主要违法事实: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对宁波江北外滩媞莎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0000元;
100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