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襄州晋开弓便利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晋开弓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07MA7KH3KA8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任庄村2组4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4〕3号
现查明,拼多多电商店铺银泰生鲜和鲜清农副产品系晋开弓以其母亲王小清和妻子汪杨柳身份证信息开设。当事人通过微信与运营商(微信昵称:杰克船长爱远航)达成口头协议,该运营商负责电商店铺开设、销售链接制作、商品陈列展示及后台客服等工作。当事人与该运营商未签订相关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及费用支付。在当事人电商店铺的销售页面内及产品介绍中标明了产地:湖北省襄阳市,土豆种类:恩施小土豆,未标注“恩施土豆”字样。 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收到违法线索移送函并展开调查后,立即整改,将上述两家拼多多电商店铺全部注销关闭,停止运营。当事人销售的系襄阳本地沙地土豆,非恩施土豆。销售链接制作单价:500元/条,共计制作9条销售链接,合计费用:4500元。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综合本案事实,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 2、处于广告费用三倍的处罚,共计:13500元。
135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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