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嘉德天宇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黎明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77DA477G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305号嘉丰园商住小区8-3-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税稽罚〔2026〕11号
1.企业所得税方面 (1)你公司取得克拉玛依区科尚电子技术信息部(以下简称科尚电子)开具的3份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发票开具日期:2024年4月26日,发票号码:24652000000021167168;发票开具日期:2024年12月31日,发票号码:24652000000081953517、24652000000081800961,金额:178,217.82元,税额:1,782.18元,价税合计:180,000.00元,应税服务名称:*现代服务*市场推广服务费。 经查,你公司与科尚电子有相关推广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无科尚电子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你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称,2023年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黎明在新疆昌吉开展医疗产品服务期间结识自称为科尚电子业务负责人黄圣晖。上述3份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由黄圣晖提供给你公司,后因你公司账户资金短缺且黄圣晖提供的推广服务未达到标准,也未出具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导致最终未支付款项给科尚电子。 根据黄圣晖询问笔录,他称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黎明让黄圣晖在克拉玛依医院为其代理药品推广服务,合同签订后为你公司开具了服务费发票,后期推广服务并未实现,你公司也未支付款项给科尚电子及其本人。 (2)你公司取得克拉玛依区伟达电子技术服务部(以下简称伟达电子)开具的3份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发票开具日期:2024年4月26日,发票号码:24652000000021196557;发票开具日期:2024年12月20日,发票号码:24652000000079107408;发票开具日期:2024年12月31日,发票号码:24652000000081953771,金额:108,910.89元,税额:1,089.11元,价税合计:110,000.00元,应税服务名称:*现代服务*市场推广服务费。 经查,你公司与伟达电子有相关推广服务协议、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无伟达电子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你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称,2023年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黎明在伊宁开展业务期间,在与同行人聚餐时经朋友介绍结识自称伟达电子业务负责人的历坤。上述3份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由历坤提供给你公司,因你公司账户资金短缺且历坤提供的推广服务未达到标准,也未出具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导致最终未支付款项给伟达电子。 根据历坤询问笔录,他称你公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